李世榮 新社聯副總幹事 新界青聯智庫召集人 沙田區議員
去年立法會選戰發生眾多不尋常事件,包括戴耀廷發動所謂「雷動計劃」公然配票,以及多名候選人公然「棄選」等。日前,選管會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指出「棄選」聲稱或會對選舉訊息造成混亂,有損選舉公正性,會考慮禁止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公開發表有關棄選的言論,並建議交當局研究是否修例。鑑於反對派的「雷動計劃」及公然「棄選」造成嚴重的選舉不公,妄圖操控選舉,故當局實宜盡快立法禁止有關行為,以免繼續縱容有關行為延續破壞選舉公平、公正及公開。
事實上,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時,亦有不少論者,包括建制派甚至反對派候選人均認為反對派的做法是「打茅波」。「雷動計劃」的配票無疑應視作為對其建議的候選人的助選活動,操縱選舉亦導致對其他候選人不公平;而「棄選」的做法,則變相利用其他反對派候選人的選舉開支,造就部分反對派候選人當選,即變相受益的候選人可以動用比其他候選人多兩至三倍的選舉開支參選。
雖然選管會已將有關個案轉介相關執法機構跟進,不過長遠而言,必須前瞻性地修例禁止公然配票及公然「棄選」的做法。首先,按現時的法例是否必定會裁定「雷動計劃」及公然「棄選」的行為違例,仍屬未知之數,自然不能說是能為日後的同類手法,以先例可援的方式裁定違例,若出現輕判的情況,亦等同對這些偷雞摸狗的做法予以縱容;其次,公然配票及公然「棄選」的手法可謂千變萬化及層出不窮,不前瞻性地界定可能會發生的情況而加以禁止,想必只會產生一些「雷動計劃」及公然「棄選」的威力加強版,將不公平的情況延續,最終只會費時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