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農曆新年旺角發生暴亂,事後多人被拘控,其中兩男一女被控暴動罪,是首次有旺角暴亂被捕者就暴動罪受審,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續訊。控方舉證完畢,法官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下月3日結案陳詞。法官同時裁定5條公眾媒體片段,即從無邦q視新聞網頁下載及youtube下載的片段,不獲接納呈堂,而首、次被告的口頭和書面招認都不獲作呈堂證物。
網頁下載新聞片youtube片拒獲呈堂
辯方前日反對將首被告及第三被告的招認口供呈堂,稱被告的回應是否屬於招認,需要視乎警員當時的提問時間及內容,又聲稱警方當時以襲警罪作警誡,其後卻控告他們暴動罪。由於舉證元素不同,此舉對被告不公平云云,又稱需研究七警案判詞內有關錄影片段的部分,研究控方能否將本案的錄影片段呈堂。
3名被告依次為港大女生許嘉琪(23歲)、學生麥子晞(20歲)及廚師薛達榮(33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首、次被告不自辯,沒有辯方證人,但次被告有一品格證件;而第三被告選擇出庭自辯,但沒有辯方證人。
薛達榮在自辯時稱,他於去年2月8日晚上到奧海城吃團年飯,約10時乘的士往旺角創興「唱K」,直至翌日凌晨4時左右打算離開,但看見樓下有多人聚集,有人告訴他「今晚有差人開槍」,於是跟其他人一起站茯搧o生什麼事。
他續稱,當時有一班人將垃圾桶推往旺角方向,然後又很快衝回後方。他聲稱:「我見人跑,我跟住一齊跑,跑黈伬啈酗H從後打我,之後就暈驉C」
他稱自己醒過來後已被警察鎖上手銬帶回警署,又聲言當晚沒掟玻璃樽和雜物。在被扣上手銬後,他有問警長岑偉強:「阿Sir,做乜拉我?」但對方以粗口回應,亦無人告知發生什麼事。
控方質疑薛看見現場很多人,又聽到有人說警察開槍,何以不離開現場。薛稱,由於當時馬路有很多人,馬路封閉亦沒有車輛。不過,控方質疑若薛要離開是可以的,薛同意,但稱自己因為好奇,覺得很轟動。
稱憂被誤作示威者 官:可站一旁
控方又質疑為何「人跑你又跑」,薛解釋因為人身安全,所以跟其他人一同跑。他又解釋,擔心跑的人會對他構成危險,因為不知道對方的身份,又稱不想被誤會作示威者之一。法官質疑,若薛不希望被誤會作示威者,見到其他人跑的時候可以站在一旁,但他卻選擇跑,希望辯方在結案陳詞時可以補充。
負責拘捕薛達榮的警長岑偉強早前出庭作供時曾憶述拉人過程。岑指,初期有搞事者向他們掟玻璃樽,警告仍無效,隨後見有6名至7名男子衝前,「零零舍舍有一個人沿行人路,向我]防線衝埋薄C」
他續指,該男子跑至創興廣場外失重心向前仆,他上前拘捕時被對方掙脫,最終在其他警員協助下將他制服地上。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3名被告在事發時,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及約2米長的竹枝,竹枝更擊中一名警員的小腿,警方當場拘捕3人,案發經過有警方錄影、公眾媒體及閉路電視片段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