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特稿】各界:揪出「搞手」 懲戒盲從

2017-03-17

3名被告昨日被判暴動罪罪名成立,是自旺角暴亂發生後的首宗案例。政界及法律界人士相信,法官會判處適當刑期,以起阻嚇作用。他們希望是次判決能令年輕人審思慎行,不要成為被他人利用的政治工具,又批評部分旺暴的「搞手」至今逍遙法外,檢控部門應該盡速採取行動,維護香港的法治。

馬恩國:依案例量刑起點五年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中華司法研究會理事馬恩國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分析,根據法例,暴動屬於嚴重罪行,一般而言,過往的案例確立的量刑起點為5年。法官會因應暴力程度、涉及範圍幅度、事前是否經過規劃、造成多少傷亡等決定加減刑期。倘被告為策動者,涉及煽動元素,則可能會在量刑起點之上增加約兩年的刑期。

他坦言,旺角暴亂事件已引起了很多市民的不滿,但檢控部門對部分「旺暴」的主事人仍未採取行動,令不少人感到不滿。為維護香港法治尊嚴,他認為檢控部門有責任盡快採取行動。

陳�絔g:策劃者竟留洋享特權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陳�絔g歡迎是次裁決,並相信法官判處適當的刑期,以起阻嚇作用。既然參與者有罪,策劃者更加罪高一等,但有部分旺角暴動策劃人現在竟然在海外知名大學「享受特權」,事件需要一段時間去處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指出,旺角暴動案情嚴重,絕不能草草了事,否則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就會蕩然無存。他相信,是次被定罪的3人應只是參與者,背後或受到「策劃者」煽動才參與了是次暴動,但部分躲在後台的策劃人,就繼續逍遙法外,更不斷在社會上興風作浪。

他強調,身為成年人必須對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故年輕人必須審思慎行,否則將成為任由他人利用的政治工具,更可能會受到法律制裁,一旦留下案底就前途盡毀。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歡迎法院的裁決。從法律層面看,法官在昨日判詞中已將是次事件定性為暴亂,相信平息不同陣營的爭拗。是次被定罪的3人雖只是參與者,但在「過程」中「相當投入」,相信法官會判決適量的刑期。令人憤怒的是,有部分策劃暴亂者「叫人衝自己縮」,目前仍逍遙法外,檢控部門應盡快採取相應行動。

何啟明:希望刑期有阻嚇作用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坦言,自己是旺角居民,對79天的「佔旺」以至旺暴都有極深刻的感受,相信法官不會姑息,在判刑時會考慮到刑期要有阻嚇作用,而作出適當的裁決。由於有部分涉嫌策劃旺暴者以各種理由逃避各種刑責,令人十分氣憤,檢控部門應立即採取行動,維護香港的法治。 ■記者 鄭治祖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