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律政司依法檢控 不受任何人干涉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陳庭佳)警方前日落案起訴9名「佔領」行動核心成員,有反對派中人隨即聲言有關人等在特首選舉後被捕,反映當中有「政治考慮」云云。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回應有關說法表示,特區政府的檢控工作一直是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律政司負責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律政司亦發出一個詳盡聲明,這個檢控無論時間性或對象都沒有政治考慮因素。」特首當選人林鄭月娥昨日亦重申,檢控工作完全獨立進行,完全沒有政治考慮及公關考慮,呼籲公眾對司法制度及獨立檢控有充分信心。
反對派就林鄭月娥當選及警方起訴「佔領」核心成員相差僅一天大做文章,似乎講到檢控亦要擇日一樣。梁振英昨日強調,律政司負責刑事檢察工作,並按香港基本法規定獨立進行,不受任何人干預。被問及事前是否已知情,梁振英直言︰「政府各個部門的工作都會與我有溝通,但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是獨立決定來的。」
林鄭:檢控不受外在因素影響
林鄭月娥昨日亦在電台節目中強調,檢控與特首選舉相差一天,證明檢控工作完全沒有政治考慮及公關考慮,當局做完取證、分析的工作後,覺得是時候採取行動就去做,不會被外在因素影響。
對於警方檢控事前會否知會特首,她指據自己的印象,指政府每天早上都有「早禱會」,如當天有重大決定,相關部門首長甚至特首會在會上公佈,如涉及機密會請非司局長的人避席,但這只是讓官員知悉事件,並非詢問其他官員意見,「(司法機關)一定不會問行政機關『明天檢控、拉人好嗎』,一定不會發生。」
至於在特首選舉後檢控「佔領」禍首,林鄭強調自己沒有這個考慮,也未必影響到選舉,她呼籲公眾對司法制度及獨立檢控有充分信心。
另外,7名警察在「佔領」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判入獄兩年,有意見稱特首應運用權力特赦7人。
林鄭被問到上任後會否這樣做時,表示「相信不會」,強調無論什麼原因,違反法律便要接受法律制裁,又指若不同意裁決可以上訴,但不應用政治或行政手段干擾司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