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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有權提觀點 擴調查範圍回應質疑

2017-05-17
■梁振英   資料圖片■梁振英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主動回應修改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所上交、有關UGL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研究範圍的文件事宜。他說,自己在是次調查中,絕對有權向專責委員會提出觀點,而他所作的修訂,是擴大調查範圍,將一些原本被認為不需要調查的事納入其中,包括文件的真偽、香港基本法中申報財產的規定、有否涉及稅務問題等,以回應社會的質疑,並爭取到周浩鼎的同意,自己遂將文件修改後再給對方。他又提到,會議既屬保密,有人卻將保密內容外洩,自己雖不介意,但相信立法會應該調查是否有人違反了守則。

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前指出,UGL一事於兩年多前由澳洲傳媒所報道,之後再撤回指控,而所涉及的外國上市大公司,包括澳洲UGL、英國DTZ及英國皇家蘇格蘭銀行,亦無對他作出任何查詢、投訴或追究,香港稅務局和外地稅局亦不曾對他作出查詢,「遑論說被人家調查。」

全力配合 冀調查盡快完成

在此背景下,仍有立法會議員最近決定要調查UGL事件,梁振英表示,自己持兩個原則看待事件,一是事件不應再拖,自己會全力配合,讓調查盡快完成,「第二個原則,便是這個調查範圍一定要全面,否則委員會在一年後完成調查之後,又會有人出來說還遺漏了一些事情沒調查。因為這個委員會應該調查但它不調查,所以一年後會有人說你『放生』了梁振英,我不想出現這種情況。」

他續說,根據網上公開的會議紀錄,周浩鼎曾表示「沒有必要採納擬議主要研究範疇,因為專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已就調查範圍提供足夠的指引」,並認為一些調查或會超出委員會的職權。

有見研究範圍仍然議而未決,自己遂向周浩鼎表示不要堅持,並認為應加入研究範圍、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七條向特區終審法院大法官申報財產的問題、合約的真偽,及稅務問題,以回應社會上一些人的質疑。

他說︰「因此大家看到的,我提出的那個修改文本就是把一些本來周浩鼎認為不應該調查的,或甚至他認為根本整個研究範圍都不需要,因為已有職權範圍,而這個意見不只是他有這個意見,另外有兩位建制派議員在會上都表示了意見,紀錄那裡可以看到的。我說不要緊,我們就用一個完整的及一個全面的方式來包含它。他後來同意了,因此我就說不如我將我的修改,如何把這些東西全部加進去提供給他,因此我把這個文本交給他。」

不介意會議公開 一切陽光下進行

被問及為何不親自去信立法會表達意見,梁振英說,自己已不是第一次在立法會或傳媒面前解釋問題,而自己爭取到周浩鼎同意,便將修改交給他,以擴大調查範圍,將過去兩年社會裡有道理或沒有道理的問題,都全部調查。

他強調,自己完全有權向委員會提出觀點,「這個亦是專責委員會公開它的會議、公開它的會議紀錄和公開它的擬議,即是它準備採納的那個研究範圍的原因。」

梁振英強調,自己認為委員會毋須開保密會議,所有東西都可以在陽光下公開進行,「一如所料,會議裡同意保密,但一開完會就有人在會外,把一些本來需要保密的東西披露出來。這個我不介意的,但這個違反立法會守則,我認為立法會應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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