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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捐贈者 一道溫情必答題

2017-06-23
■何剛捐出的銀鎏金鏨刻雙鳳穿花紋玉壺春瓶。  網上圖片■何剛捐出的銀鎏金鏨刻雙鳳穿花紋玉壺春瓶。 網上圖片

何剛的故事在內地引發熱議,一方面是被雙方的溫情做法感動;另一方面,對於捐贈文物者的行為,該如何制度化進行表彰,亦引發人們深思。

在對待文物捐贈的問題上,目前為止《文物法》等法律條文的規定與現實之間依然斷層。一方面,「中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另一方面,「發現文物隱匿不報或者拒不上交的,可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人民網對這一新聞評論道,對文物發現者來說,常常陷入兩難境地,捐了很可能顆粒無收,不捐卻一定觸犯法律。試問,有多少人能夠像何剛一樣,因為秉持「文物是國家的」這樣的理念,能夠在上世紀80年代抵住「一蛇皮袋子」的金錢誘惑,作出捐贈的選擇?長此以往,因為獎勵與處罰之間巨大的不對稱,很可能會讓捐贈者群體感覺喪失尊重,導致心理失衡,思想鬥爭愈加激烈。

人民網在評論中指出,捐贈還是不捐贈?這是個道德問題,也是個法律問題;但該如何對待捐贈者?卻理應是一道具備溫情的必答題。因為只有這樣,才會像何剛兒子所說的那樣,「就是以後翻修房子再挖出文物,我也依然捐給國家。■綜合人民網及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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