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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須還逾342萬薪酬 堂費料達千萬元

2017-07-15

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及梁國雄被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各人需要退還由去年10月至今,每月獲發超過9.5萬元的議員酬金,估計4人合共須償還逾342萬元。此外,議員可向立法會申領最多約261萬元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及近21萬元酬酢及交通開支。4人在喪失議員資格後,均須將已申領的款項退還,而其地區辦事處亦會被收回。同時,4人在支付己方律師費的同時,還須負責特區政府的堂費,估計高達千萬元。不過,4人最終會否因而破產,還須看上訴結果而定。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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