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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券商投行嚴禁惡性競爭

2017-09-09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證監會就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控指引公開徵求意見,擬強化業務承做管理,對業務承做實施集中統一管理,並統一執業和內部控制標準,強化債券業務管理;同時嚴禁惡性競爭,明確底線要求。

針對行業存在惡性競爭情形,證監會內控指引明確:「證券公司在開展投行類業務時,應當在綜合評估項目執行成本基礎上合理確定報價」的底線要求,防範因收費過低導致項目執業質量下降、風險上升等問題。而針對債券業務隔離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的問題,投行業務內控指引明確,債券一、二級市場業務之間應當在部門設置、人員等方面嚴格隔離管理。

在一級市場業務方面,證監會強調設立不同團隊獨立開展項目承做、發行定價和銷售等環節的工作並實現有效隔離,保證相關工作的獨立、公平。

應建統一執業及內控標準

證監會擬明確同類投行業務應當建立並執行統一執業標準,同類投行業務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統一的內控標準。此外,證監會並明確各類投行業務內部控制的特殊要求,包括公司債券承銷業務、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和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特殊內部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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