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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證交所:質押率禁超60%

2017-09-09

香港文匯報訊 為降低質押股票價格下跌帶來的風險,上交所和深交所擬作出規定,明確股票質押率不得超過60%;並設置融資金額門檻,明確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下同),後續每次不得低於50萬元。上交所除明確質押率不得超過60%外,並規定上交所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質押率上限。

滬深交易所昨天就修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辦法的公開徵求意見,指出不再認可債券、基金作為初始質押融資標的;明確融入方不得為金融機構或其發行的產品,融入資金應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不得用於淘汰類產業、新股申購或買入股票。

為強化風險管理,滬深交易所允許補充其他擔保物,明確單一證券公司接受單隻A股股票質押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30%,單一資產管理產品接受單隻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15%。另外,單隻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不得超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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