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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黃」大狀質疑「唔報警」 任建峰發帖KO

2017-09-14
■任建峰在fb帖文KO鄧偉鈞。 fb截圖■任建峰在fb帖文KO鄧偉鈞。 fb截圖

兩名在教大張貼冷血標語者日前疑似閉路電視影到兩人的片段外洩,教大校長張仁良其後已向私隱專員公署報告及要求對方調查。不過,「黃絲」大律師鄧偉鈞就質疑張仁良不報警,是在「包庇」犯罪分子,是「不誠實使用電腦」的「幫兇」。不過,就連「黃絲」、「法政匯思」前召集人任建峰都「睇唔過眼」,發帖指私隱專員公署調查類似事件時不遜於甚至優於警方,一發KO!

鄧偉鈞在fb接連發帖,列舉多宗「不誠實使用電腦」被定罪的個案,然後就質疑「張仁良聲稱校方沒有『主動』把閉路電視發放,即教大職員擅自發放,明顯為不誠實使用電腦,但張卻『拒絕報警』,一心『隱瞞』刑事罪行」云云。

事實上,張仁良日前於電台節目中在否認校方流出閉路電視截圖的同時,也表示校方已向私隱專員公署報告事件,要求對方調查。

任:可報私隱亦可報警

任建峰對「冇報警」一事窮追猛打的言論都「睇唔過眼」。他在fb發帖指,「影像洩漏(露),可以報私隱專員,也可報警,又或者兩邊都報,但老實說,無論是什麼有心或無意的良好、中立或不良動機也好,就算只是報去私隱專員都不需要被視為什麼彌天大錯。」

私隱專員調查權力不遜警

他指出,私隱專員的調查權力不少於警察,甚至在搜集證人口供上比起警察還要稍為多一點;處理電子數據某程度上或許比起警察重案組更專業;公署在調查後有權把搜集了的證據交給警察跟進,「雖然理論上應該與直接報警、讓警察由頭調查沒有分別,但實際上,如果東西是從一個監管機構交給執法部門,後者怎樣都要相對地『畀面』更認真處理,而且執法部門所收到的已經會是較完整與整齊的證據,對他們跟進總比由頭開始較方便。」

任建峰揶揄道,這「並不是法律意見或什麼驚天動地法律知識,只是小弟十多年來處理不同監管機構與執法部門調查累積的經驗所得出的一些想法」。

「獨派」組織「社區網絡聯盟」也跟進「炒車」,於昨日到私隱專員公署,話教大「公然違反私隱條例」,要求公署立案調查云云。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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