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強雙方防務和執法安全合作,用好國防部直通電話,辦好邊境高層會晤、防務安全磋商。辦好兩國海軍、海警北部灣聯合巡邏和艦船互訪等機制性活動,加強兩軍人員培訓合作,發揮好合作打擊犯罪會議、戰略安全對話機制作用,加強在反恐、禁毒、出入境管理等領域合作。推動《中越引渡條約》早日生效。
■ 越方歡迎並支持推進「一帶一路」倡議,願同中方落實好業已簽署的共建「一帶一路」和「兩廊一圈」合作文件,盡早確定合作的優先領域、重點方向及具體項目,為兩國全面戰略合作提質升級創造條件。
■ 雙方就海上問題坦誠深入交換意見,一致同意繼續恪守兩黨兩國高層領導達成的重要共識和《關於指導解決中越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用好中越政府邊界談判機制,尋求雙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長久解決辦法。
■ 雙方一致同意繼續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早日達成「南海行為準則」;管控好海上分歧,不採取使局勢複雜化、爭議擴大化的行動,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資料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