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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體制改革全面提速

2017-11-14
■中共十九大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全面提速。2016年底以來,北京、山西、浙江3省市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圖為浙江省建德市監察委員會掛牌。 資料圖片■中共十九大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全面提速。2016年底以來,北京、山西、浙江3省市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圖為浙江省建德市監察委員會掛牌。 資料圖片

公佈監察法草案徵求意見 開動員會全國推開試點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中共十九大對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十九大後,這項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全面提速。日前,中央部署向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在先行試點探索、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扎實有序地推開試點工作,把改革藍圖轉化為生動實踐。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7日首次公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將於明年提交全國人大審議,這將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北京專家指出,全面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是中央立足全面從嚴治黨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對於健全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強化黨和國家自我監督具有重大意義,必將有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實現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根據中央決定,去年年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率先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試點,為在全國推進改革積累經驗。經過將近一年的試點,試點地區完成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探索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條件下執紀監督與執紀審查、依法調查部門分設,同司法機關既有機銜接又相互制衡的工作機制,圓滿完成試點任務,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形成了可複製可推廣的寶貴經驗。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九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要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充分總結運用3試點經驗

中共十九大後,這項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全面提速: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11月11日,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在山西太原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趙樂際強調,充分總結運用先行試點的3省市經驗,密切聯繫本地區實際,全面推開改革試點工作,把改革藍圖轉化為生動實踐。

在試點工作向全國全面推開的同時,集中統一、全新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也在進一步構建。「草案」共10章67條,明確了國家監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規定了監察機關的基本定位、監察範圍、監察職責、監察權限、監察程序等基本內容。據稱,「草案」將於明年三月提交人大審議。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香港文匯報表示,立法步伐的加快,將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從而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不斷完善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他說,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推進,對強化黨和國家自我監督具有重大意義,必將有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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