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特區政府於2016/17年度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低津),其扶貧成效是社會焦點之一。《2016年貧窮情況分析報告》指出,低津投放6億元,成功協助近2.3萬人脫貧,減貧率達0.3個百分點,扶貧效率最高。
綜援實質減貧幅度最大
報告指出,去年各項�痡`現金項目估算投放金額達387億元,當中以綜援實質減貧幅度最大。特區政府去年共發放152億元綜援金,成功令18.9萬人脫貧,減低貧窮率達2.8個百分點,其次為長者生活津貼,投放125億元令10.3萬人脫貧,減貧窮率1.5個百分點。
若從資金投放與減貧率計算扶貧成效,則以低津最高,僅6億元便成功令5,600個非綜援在職住戶、約2.3萬人脫貧,當中9,500人為兒童,平均每1億元的津貼便令近4,000人脫貧。政務司司長、扶貧委員會主席張建宗表示,低津對兒童及單親住戶的扶貧成效更顯著,分別令該群組的貧窮率降低0.8及0.9個百分點。另外,�痡`非現金項目(即公屋)去年的投放金額達338億元,成功令23.4萬人脫貧,減貧率3.4個百分點。
申領低津手續亟待優化
然而,低津推出至今為人詬病,被指手續繁多及工時規定嚴苛。政府原定70萬人受惠,惟直至今年7月僅12萬人獲批,故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於任內首份施政報告宣佈放寬申領資格及加大津貼額等優化措施。
單親媽媽張小姐是其中一名不合資格的申請者。她任職保安員,日做12小時,月入1.3萬元,與女兒二人租住月租5,200元、約100呎的�茤苤A「我身體不好,不想做12小時,但做8小時又不夠交租。」她指出,女兒18歲就讀大專院校,會做兼職幫補家計,惟低津需計算在學子女的收入,結果二人收入超標,只能申請每月600元的交通津貼。在優化計劃下,申領資格由入息中位數的一半升至70%,張小姐有望被納入申請範圍。她促請當局盡快落實優化方案,並豁免在學子女的兼職收入。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組織幹事李國權表示,領取低津的規定過高,反應不理想。他贊成政府優化方案,認為可起防貧的作用,希望日後社福政策能朝�茖噫h的方向推進,同時促請當局在制訂貧窮線時考慮收入以外的因素,確切反映貧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