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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村霸」暴力壟斷工程 54人涉黑獲刑

2018-02-12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昨日對劉永添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該案共有54名被告人、74名辯護律師,被告人數和辯護律師人數均刷新廣州市兩級法院審理的「涉黑」案件紀錄。劉永添等兩名被告人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另52人被判處19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1999年後,被告人劉永添當選原廣州市蘿崗區東區街劉村社區居民委員會黨委書記。為獲取非法利益,劉永添利用其身份,制定了「劉村轄區內所屬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須由本村、社人員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規則。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劉永添、朱志高、陳鏡登、劉永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等罪,依法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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