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全額津貼4,000元的資格
■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
■持香港身份證並常居香港
■在港無物業
■2017至18年度無交薪俸稅
■無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生果金)、傷殘津貼
領取差額津貼條件
■有繳交薪俸稅,而退稅金額少於4,000元;或
■沒有繳交薪俸稅,但持有差餉金額少於4,000元的自住物業;或
■領取社會保障金額人士出「三糧」後都不足4,000元,同樣可申請再領差額
資料來源:政府
整理: 香港文匯報記者 翁麗娜
領取全額津貼4,000元的資格
■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
■持香港身份證並常居香港
■在港無物業
■2017至18年度無交薪俸稅
■無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生果金)、傷殘津貼
領取差額津貼條件
■有繳交薪俸稅,而退稅金額少於4,000元;或
■沒有繳交薪俸稅,但持有差餉金額少於4,000元的自住物業;或
■領取社會保障金額人士出「三糧」後都不足4,000元,同樣可申請再領差額
資料來源:政府
整理: 香港文匯報記者 翁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