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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倡速啟二十三條立法諮詢

2018-05-04
■胡漢清。香港文匯報記者朱朗文  攝■胡漢清。香港文匯報記者朱朗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朗文)香港回歸至今近廿一年,仍未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資深大律師、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昨日指,特區政府應立即啟動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工作,先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各地相關法律,再建基於充分諮詢制訂條例草案。反對派稱要先有特首普選才可立法,他強調如香港走政黨發展路就需要政黨法,而政黨法必先要有國家安全法才可制訂。

胡漢清昨日表示,中央已表明特區政府要面對保障國家安全的責任,故特區政府應立即啟動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工作。

他認為,2003年立法工作的經驗顯示,公眾參與十分重要,因市民會認為立法涉及他們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建議特區政府先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各地相關法律,模式可參考曾參與制訂2007年《政制發展綠皮書》的策略發展委員會。

他續說,之後可採用普通法下實行的諮詢制度,先發表「綠皮書」徵求民意,經修訂後再發表「白皮書」,之後發表條例草案擬稿形式的「白紙草案」再諮詢公眾,最後向立法會提交「藍紙草案」、即條例草案的最終定稿。

料諮詢至通過或需7年

他估計,由「綠皮書」至通過條例草案需要約5年時間,最多或會需要7年,雖然會跨越本屆政府任期,但如果本屆政府做好諮詢工作,再將「藍紙草案」交給下屆政府,下屆會更易上手。

就反對派中人聲言要先有特首普選才可立法,胡漢清反駁指,不少國際學者都認為香港政制的問題是行政與立法的連結較弱,而香港政制走向政黨化、制訂政黨法是解決方法之一,但必先要有國家安全法才可制訂政黨法,以防止政黨受外來勢力及資金支配。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多次表示,會努力去創造有利推動二十三條立法的條件,並指在社會比較平和的狀態下,應抓緊經濟發展機遇。

胡漢清認為,經濟方面的確有大量事情要做,而經濟條件也是有利條件之一,但特區政府需要「multitask」(同步處理多項事務),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要回應市民聲音,為立法創造有利的法律條件。

他強調,二十三條立法不能丟在一邊,「Everyday the clock is ticking away(時光每日消逝)!」在二十三條立法後,香港履行了憲制責任,他相信和中央以及內地各省市關係將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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