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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欄后:前教練獲保釋不得離港

2018-05-05

「欄后」呂麗瑤被性侵案,其77歲前教練(見圖)被控告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進行答辯,以等候控方文件、資料搜集及徵詢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開香港,也不准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敏感WH代替名字

控方昨告知裁判官,基於案件敏感,故將被告名字以匿名方式處理,並將被告的個人資料存檔,控罪書上未有列出被告的中文名字,只以英文字W.H.代替。

報稱退休人士的77歲被告W.H.,被控於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4月8日的某一天,在香港新界大埔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

年紀老邁的被告一頭白髮,昨身穿藍色恤衫及黑色西褲到庭,應訊時雙眼下垂,反應略為緩慢,在裁判官多番提醒下才回答「明白」控罪。

辯方大律師在庭上透露,被告與事主是教練和學生的關係,被告亦因本案而遭解僱。辯方在庭外稱,控方或會安排控方證人以錄影方式作供,不會親自到庭,如情況如此辯方將會在下次提訊時提出反對。

據悉,被告今年1月底搭乘飛機返港,在入境時被警方拘捕,他當時報稱心臟不適,即時送院,並在羈留病房留院作進一步觀察,其後獲准保釋候查。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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