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散文內容廣泛,形式多樣,各類體裁的功能、風格、源流、寫作特點均有不同。明人徐師曾嘗言:「文章之有體裁,猶宮室之有制度,器皿之有法式也......苟捨制度法式,而率意為之,其不見笑於識者,鮮矣。」可見在古人眼中,文章體裁至關重要,學習古文必須以此為先,若為文而不懂文體,只會貽笑大方。
在古文眾多文體中,臣下用作與君主言事的奏議,是其中重要類別。曹丕《典論論文》論文章分類便提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所謂「奏議宜雅」,乃指奏議為大臣向君主進言的公文,故其措辭務必雅正得體。
表以陳情 提出請求
劉勰《文心雕龍.章表》進一步梳理奏議的源流,他指出戰國時期公卿向帝王言事,稱為「上書」,秦代改「書」為「奏」。到了漢代,再將此類文書分作「章」、「奏」、「表」、「議」四類。四類文章的用途不同、風格亦各異,故劉勰解釋說:「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請,議以執異。」膾炙人口的《出師表》正是其中第三類。
對於「表」的性質,除劉勰「表以陳請」的論述外,陳懋仁《文章緣起注》則解釋曰:「下言於上,曰表。表,明也。表,明也。標著事緒,明告乎上也。」可見「表」大抵是臣下向君主陳明事端、提出請求的公文。因此,這類文章常帶感情色彩,每與其他奏議文書偏重議論的風格不同。此特點於魏晉表文尤為明顯,如諸葛亮《出師表》、李密《陳情表》均情辭懇切,文辭暢達,為人傳頌至今。
曹植表文 名動一時
除上述兩篇名作外,才高八斗的曹子建,其表文於六朝也是名動一時,如《求通親親表》言辭悽惻動人,兼具文采,可謂華實相勝,故劉勰稱許曹植表文曰:「陳思之表,獨冠群才。」何焯更盛讚此文章道:「此文可匹《出師表》,而文采辭條,更為蔚然。」
可惜的是,現今讀過曹植文章者已經寥寥可數。也許文章之流行,大抵與人相類,皆有遇不遇之嘆。
今年中學文憑試中文科試題問及諸葛亮《出師表》,題目指「表」多為陳述、分析事理,《出師表》卻帶有明顯個人感情,故要求考生分析其中原因。若然將此題目交到吳訥、徐師曾等古人手中,任憑他們分析魏晉文章體制、源流,比較各類章表文體之異,未知他們最終會取得滿分,還是只會貽笑於方家呢?■恒生管理學院中文系講師 林永堅博士
隔星期五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