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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擬放寬外資航企准入限制

2018-05-15
■廣州積極爭取放寬准入限制,吸引國際航企和機構將業務延伸至廣州。圖為廣州/南沙港貨櫃碼頭。 資料圖片■廣州積極爭取放寬准入限制,吸引國際航企和機構將業務延伸至廣州。圖為廣州/南沙港貨櫃碼頭。 資料圖片

出台「三年行動計劃」 加快自由貿易港建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獲悉,近日,廣州市政府正式印發《建設廣州國際航運中心三年行動計劃(2018至2020年)》(下稱「《計劃》」),提出到2020年廣州的自由貿易港建設要取得突破,積極爭取放寬准入限制,吸引在港澳落戶的國際港航企業和機構將業務延伸至廣州。

《計劃》提出,在3年內投資1,000億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港幣1,239億元),通過基礎設施建設、物流體系提升、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等,令港口貨物吞吐量從目前的5.9億噸提升至6.5億噸。

據了解,該《計劃》從10個方面提出27項具體措施,力爭通過3年努力,將廣州港的綜合實力、現代化建設水平提升至全國港口前列,讓自由貿易港建設獲得突破性進展,在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航運樞紐建設中發揮引領作用,讓廣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再上新台階。

力爭實現資金「自由流動」

在主要港口佈局上,以南沙港區為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加快推進自由貿易港建設,重點發展貨櫃、糧食、原材料、商品汽車運輸,發展現代航運物流業和現代航運服務業;以黃埔新港和新沙港區為港口物流重要功能區,以貨櫃、商品汽車、雜貨、散貨運輸為主,服務臨港產業和城市生產生活;加快黃埔老港轉型升級,以建設第二中央商務區為契機,打造高端航運服務與航運科技創新核心區。

根據《計劃》,廣州將借鑒國際自由貿易港發展實踐和先進經驗,積極申報設立廣州自由貿易港。在實現貿易自由的同時,探索基於國際貿易業務與國際通行做法相銜接的金融、外匯管理規則,實現資金「自由流動」。利用南沙毗鄰港澳的優勢,拓展自由貿易港發展空間,實現自由貿易港與港澳在通關監管、貿易規則、金融服務等方面的有效對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航運樞紐建設。

為港澳投資者提供一站式服務

香港文匯報記者了解到,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規劃即將出台之際,廣州市政府的此次行動計劃,還單列深化與港澳合作的具體內容。《計劃》提出,進一步推廣航運企業港澳商事登記銀政通服務(中銀香港與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攜手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出的為有意於廣東省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香港投資者提供跨境遠程工商登記服務),簡化港澳投資者在穗投資開辦航運企業的註冊流程,提供一站式註冊登記和銀行金融服務。與香港方面,將強化雙方在貨櫃運輸、航運金融、航運法律仲裁、人才教育培訓、郵輪遊艇濱海休閒旅遊等方面的合作共贏,提升廣州港與香港港口間貨櫃運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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