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中學女教職員,本年3月透過網上社交平台,購入周杰倫(周董)演唱會門票,其後接到騙徒來電指門票是賊贓,要挾事主若不想惹上官非,須付「掩口費」。女事主擔心負上刑責,遂先後超過50次過數共達130萬元予騙徒,及至本月13日如夢初醒報警求助。警方前日掩至元朗一間銀行拘捕一名正擬提款的女騙徒,正追查是否有更多受害人被騙。
被騙鉅款的女事主姓陳(31歲),據悉是中學教職員。被捕女子則姓李(31歲),報稱商人,是涉案銀行戶口的持有人,她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扣查。
案情指周杰倫本年3月13日至25日,在紅館舉行《地表最強2》世界巡迴演唱會2018香港站,陳則透過社交平台facebook擬購入3張每張1,180元的周杰倫演唱會門票,惟當她按指示將款項存入賣家指定的銀行戶口後,卻只能收到兩張門票,其後更接獲一名女子來電指她購入賊贓,要挾不想惹上官非,須付「掩口費」,陳遂答應付款。詎料當陳第一次支付「掩口費」後,仍不斷被騙徒要挾付款,結果先後超過50次過數共達130萬元予騙徒,直至本周日(13日)始突然醒覺受騙及報警。
警方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主管鄧菁濱督察表示,警方接報後立即聯同反詐騙協調中心聯絡銀行追查贓款去向,迅速鎖定一銀行戶口持有人身份。及至前日下午4時,探員掩至元朗教育路一間銀行拘捕該名正擬提款的女騙徒,並在其身上搜出5張銀行卡及兩部手提電話。其後探員再將疑犯押回灣仔區的寓所搜查,再檢獲一部涉案電腦及兩本數簿。
鄧菁濱又指,涉案的周杰倫演唱會門票事後確認是真門票,至於女受害人被騙款項部分是借貸得來,警方正追查是否有更多受害人,以及騙款下落,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涉案者被捕。警方呼籲市民如要進行網上交易,須透過可信賴的中介平台進行,如對交易有懷疑,應立刻停止,如懷疑受騙更應立刻報警。
根據《盜竊罪條例》中處理贓物罪,即「任何人如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而不誠實地收受該貨品,或不誠實地從事或協助另一人或為另一人的利益而將該貨品保留、搬遷、處置或變現」即屬干犯俗稱的「接贓罪」,一但罪成最高可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