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進粵港澳經濟深度合作:
打造與港澳營商環境對接、經濟發展協同的合作體系。進一步推動粵港澳職業資格互認試點工作。積極引進港澳高端服務業和高層次人才。
2、深入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
推動在CEPA框架下對港澳在金融、法律、建築、航運等領域進一步開放。
3、創新粵港澳科技合作機制:
支持香港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資訊及通訊技術、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等研發中心,以及國家科技興海產業示範基地等落戶自貿試驗區。支持粵港澳共建國家級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企業孵化器,促進港澳及國際研究機構的先進技術成果向內地轉移轉化。
4、建設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示範基地:
為港澳青年創業投資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開通港澳中小企業專屬網頁,提供免費註冊地址、辦公場地、便利化商事登記等服務。
5、攜手港澳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支持粵港澳機構(銀行機構除外)合作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為企業「走出去」開展投資、併購提供投融資服務。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