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內地 > 正文

專家解讀:改革利建統一高效稅收執法體系

2018-06-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省級以下國地稅正式合併,將直接影響80多萬國地稅系統在職幹部及億萬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此項改革首先可促進稅務機構人員、職能實現更優配置,建立統一高效的稅收執法體系,同時也將對地方經濟行為產生深遠影響。

倪紅日指出,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之後,原來作為地方稅的營業稅取消,增值稅收入雖然是中央地方五五分成,但主要是由國稅部門徵管,國稅部門面臨人員比較緊張的狀態。由此改革通過合理機構設置,整合徵管資源、統一執法標準等,最終實現統一的稅收徵管。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稅收系教授朱為群表示,改革後地方政府不再有稅收的徵收管理權,不僅是收稅權上收,收費權也歸合併後機構,地方政府將不再直接掌握各類行政事業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的來源。過去地方政府在收費、稅收優惠、調控經濟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權,未來可能會大部分收回去。這將對地方財政來源、地方調控經濟等產生直接影響,也將直接改變地方和中央的關係。

合併後人事安排成難題

分析指出,從長遠來說,國地稅合併有利於形成一個規範、高效的稅制,垂直管理體制將在很大程度上規避地稅徵收率低的問題,也使非稅收入和社保收入在制度上更具規範性,降低徵管成本、提升徵管效率,將為未來稅費制度改革,統一政府收入體系、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有專家指出,改革後仍面臨機構合併帶來的人事安排難題、合併後對地方財力影響以及稅務總局與地方雙重領導機制如何建立等挑戰。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