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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藏槍謀殺可囚終身

2018-06-27

對於鰂魚涌公園光天化日發生開槍造成1死3傷案件,法律界人士指涉案被捕疑犯,將可能面對謀殺、企圖謀殺、傷人及無牌藏有槍械「四宗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涉案女疑犯將要面對何種罪名指控,首先要視乎她向目標開槍的意圖,如果她的目的是想置人於死地,則可被控「企圖謀殺」罪名,如果案中傷者不幸死亡,女疑犯的罪名可被提升至「謀殺」,即使女疑犯開槍目的並非意圖殺人,也涉嫌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十七條「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企圖射擊、傷人或打人」罪名。以上三項控罪的最高刑罰,可被判終身監禁。■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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