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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自由」凌駕法律 反對派與「獨」同行

2018-07-20
■多個反對派政黨聯同26個「民間團體」昨舉行記者會,聲稱警方「政治打壓結社及言論自由」。■多個反對派政黨聯同26個「民間團體」昨舉行記者會,聲稱警方「政治打壓結社及言論自由」。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中人不斷為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違法行為開脫。多個反對派政黨聯同26個「民間團體」昨舉行記者會,聲稱警方以「虛無縹緲」的「國家安全」為由建議禁止「民族黨」繼續運作,違反了其召集人陳浩天的「憲制權利」,以及「政治打壓結社及言論自由」。建制派中人批評,大量證據已證明「民族黨」過往的所作所為已涉嫌違法,反對派仍試圖誤導公眾,是將「自由」凌駕於法律之上,與「獨」分子實為一丘之貉。

社民連、「新民主同盟」、「人民力量」、「真普選醫生聯盟」、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及中文大學學生會,以及戴耀廷、李卓人、錢志健、何芝君、盧斯達(真名劉耀文)等28人發表聯署聲明。

他們在聲明中「譴責」保安局以「虛無縹緲」的「國家安全」為由,圖引用《社團條例》取締「民族黨」,「侵犯」了陳浩天的「基本憲法權利」,以及「打壓」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他們稱會留意事態發展,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葛珮帆:反對派誤導市民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社團條例》第八條就明確規定可禁止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組織運作的條文,反對派中人選擇性忽略有關條文,更試圖將言論自由作為鼓吹「港獨」者的違法言行的「庇護傘」,是妄圖凌駕於法律之上,誤導市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批評,反對派「護短」護得十分「肉酸」。「民族黨」明目張膽地鼓吹「港獨」,警方已掌握足夠證據,反對派卻睜開眼說瞎話,扯上「言論自由」、「結社自由」,「黑社會組織也未正式註冊,是否不能打擊呢?」

自由須合法 盲撐違法行為

自由黨副主席邵家輝指出,「民族黨」從其黨綱、公開言論及行動都是在鼓吹、推動「港獨」,從任何角度看都無關「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

青年民建聯主席顏汶羽表示,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都是有底線的,其底線正正就是法治。「港獨」顯然違法,政府予以取締是正常不過的,正正反映了警方是依法執法。

「我們應尊重法治,而非用自由為藉口凌駕法治。這批政黨中人完全是在顛倒是非黑白,明明違法也盲撐,市民應認清楚他們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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