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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天拒認播「獨」 被批「敢做唔敢認」

2018-07-23
左起:謝曉虹及馬逢國。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左起:謝曉虹及馬逢國。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正考慮按《社團條例》禁止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並正給予時間對方申述。該黨召集人陳浩天昨日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聲稱該黨「無槍無炮」,何來危及國家安全。他又揚言,警方「單靠」傳單等作證據,做法是「以言入罪」。同場嘉賓反駁指,「民族黨」及陳浩天「獨相」盡現,在創黨時就已經鼓吹違反法律的「港獨」及武力,警方若見到有人有意圖、有組織違法,就應採取行動。

陳浩天在節目稱,警方提供給他的800多頁資料中,「僅涉及」一些言論、擺街站、派傳單,若這樣已屬危害國家安全的話,相信社會上將有很多社團,都已違法並遭禁止運作。至於他被指責鼓吹暴力,他則以該黨從來沒有被搜出武器去偷換概念。就「民族黨」曾提到所謂「中國人搶奪香港人資源、只有香港人才能享用香港資源」等言論,陳浩天聲稱,社會上很多團體及個人均提出類似的言論,質疑警方是否「合理」。

證據罄竹難書 死撐「以言入罪」

申述期限只剩約半個月,陳浩天稱暫不透露會否作出申述,但不排除日後可能提出司法覆核,故現時亦不會公開回應相關資料,因為其言論或會影響到特區政府下一步的部署。

馬逢國:推「獨」綱領越紅線

對於陳浩天仍然「死撐」,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就批評:「鶶秤E天鼤握丑A基本法都可以唔守謚捸I佢可以否定所有條例,但點解淨係話呢條條例(《社團條例》)有問題呢?因為佢針對到你儦嚏I」

馬認為,只要證明有人有意圖、有動機、有組織違法,警方都會盡可能採取行動去制止,並非因未有暴力,就不採取行動,並形容這是很基本的認知。

馬逢國並反駁,「民族黨」成立的第一天已在綱領上表明不承認基本法、要推動「港獨」,遠超出國家的安全紅線,當時社會已有人要求禁止該黨運作,而警方仍花了兩年時間蒐集證據,才作出審慎的行動,並依照司法系統行事,為「全世界少有的文明做法」。

青年學界:「獨」行早有部署

同場的「香港青年學界反『港獨』」召集人謝曉虹表示,身為中國人和香港人,應該反對「港獨」。她指出,「民族黨」有資金有活動,更滲透至大學和中小學,並非只是發表言論,而「民族黨」創黨時已鼓吹武力「港獨」,明顯違反了基本法第一條。她直斥陳浩天「敢做不敢認」,非男子漢大丈夫所為。

她又反問,美國是否會因言論自由而保護恐怖分子,並引用終審法院1999年在一宗侮辱國旗區旗案例中的判辭,指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自由,而是有底線和限制。

AV仁龜縮拒表態

謝曉虹並批評同場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AV仁),指他雖然聲稱反對「港獨」,但其言論全屬支持「港獨」,要求何俊仁即場表態。

何俊仁未有正面回應,聲稱自己「不喜歡被迫表態」、不希望港人生活在「恐怖之中」,不能以言入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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