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搵藉口庇「獨」 遊行邀「獨人」上台發言凸顯沆瀣一氣
自特區政府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禁止從事「港獨」活動的「香港民族黨」運作後,反對派不斷搬出「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等,連續4天舉辦活動為「民族黨」及「港獨」主張張目,民陣上周六的遊行更邀請其他「港獨」組織參與及上台發言。
同時,立法會內不同反對派都紛紛「出口術」,以不同藉口包庇「民族黨」及「港獨」主張,一邊聲稱不支持「港獨」,但另一方面又覺得政府擬禁止「港獨」組織運作是「政治打壓」、「刻意製造事端」云云。
其他反對派中人亦紛紛藉此炒作,包括積極考慮出選11月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及其「Plan B」李卓人。劉小麗聲言這是「政治打壓」,香港已步入「政府亂咁講」的時代,李卓人就聲言中央及特區政府可將「國家安全」的「龍門」「點搬都得」。
特區政府是次擬禁的是「民族黨」,但反對派一系列的言行,已進一步展露出他們的「暗獨」本質。■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民主黨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先「戴頭盔」地宣稱該黨不支持「港獨」,但聲稱特區政府此舉是在「破壞」基本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是次介入結社自由的舉動是遠超《社團條例》範圍,助長本身並非主流的「港獨」,做法「要不得」。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謂,「香港民族黨」過去發起的活動都只得「小貓幾隻」參與,「很難相信」他們可以危害國家安全。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萴n言,不應再「拘泥」於是否支持「港獨」及陳浩天言論是否構成「港獨」罪行等,而是應將焦點放在特區政府要為「結社自由」、「言論自由」設限。
公民黨
公民黨發表聲明,聲稱雖然不支持「香港民族黨」的主張,但對事件感到「震驚」及「遺憾」,形容是政治打壓,又聲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用國家安全作為理由,但國家安全「定義模糊」,特區政府可「隨意濫用」,構成「人權威脅」。
該黨又稱看不到「香港民族黨」如何影響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寧,不能接受以此藉口禁止政治團體運作、干預結社自由。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就聲言,特區政府此舉猶如「殺雞用牛刀」,因《社團條例》原意是針對黑社會組織,現在卻用作取締政治組織,是「十分諷刺」的。
「專業議政」
本身是「民主派會議」召集人的「專業議政」莫乃光聲稱,對建議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感到「震驚」,因在現時社會及政治氣氛較和諧的情況下,特區政府將原用作針對黑社會的《社團條例》,轉為針對政治組織,是「刻意製造事端」、「不折不扣的政治打壓」,也為「港獨」「賦予了生命」。
民陣
民陣於上周六就事件舉辦遊行及集會,抗議警方「濫用」《社團條例》,「損害」香港的「結社自由」。在遊行及集會期間,民陣竟邀請「港獨」組織「青年新政」、「學生動源」及「學生獨立聯盟」參與,甚至上台發言。
本身是民陣副召集人、曾焚燒基本法的「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聲言,自己不支持「港獨」,但認為「香港民族黨」的「結社自由」不容打壓,又聲言以國家安全為由取締政治組織,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山雨欲來」。
「議會陣線」
「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對是次特區政府擬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事,形容是用「大炮射蚊」、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將香港變成「警察社會」,而打壓「港獨」只會帶來更大的反效果。
朱凱Y就聲言,特區政府「消滅」「香港民族黨」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他日也會「剿滅」不接受中共管治和要求結束「一黨專政」者。
社民連、「香港眾志」等
社民連和「香港眾志」等多個團體在政府擬禁「香港民族黨」的消息公佈後,隨即組織50多人到灣仔警察總部示威,抗議政府「打壓」政團和民間組織的結社自由,憂慮造成「寒蟬效應」。
此外,社民連、「人民力量」、「新民主同盟」於本月19日亦聯同26個「民間團體」發表聯署聲明,並舉行記者會,聲稱警方以「虛無縹緲」的「國家安全」為由建議禁止「民族黨」繼續運作,違反了其召集人陳浩天的「憲制權利」,以及「政治打壓結社及言論自由」。聯署者包括李卓人及「佔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
「自決派」劉小麗
劉小麗批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是以「國家安全為名,政治打壓為實」,質疑特區政府「侵害言論自由」。而她在接受報章訪問時,亦間接承認其組織「小麗民主教室」非法運作,稱過往嘗試為組織註冊為公司及社團均遭「拖延」,最終只能放棄。
「Plan B」工黨李卓人
本身是工黨副主席的李卓人就稱,《社團條例》中有關國家安全的定義「含糊」、「無法無天」,又稱「憂慮」條例被「無限延伸」,由中央「任意」定義國家安全,打壓其他團體,「佢條紅線可以拉到無限闊,到時話『支聯會』違憲要禁、『眾志』支持『自決』又要禁、甚至可以禁埋民主黨、公民黨,任佢將個龍門點搬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