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打個電話,立刻現金送到、夢想成真」,目前充斥傳媒的財務公司廣告幾乎都以此為主題。民建聯最近隨機電話訪問了796名成年市民,73%受訪者認為這些電視廣告鼓吹過度消費,近80%被訪者贊成向財務公司立法推行發牌制度。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財務公司欠規管之下,誤導不少青少年,令他們產生借錢消費的錯誤觀念,建議政府加強規管。
民建聯財經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黃定光,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民建聯經濟發展事務副發言人蕭煒忠昨日公佈電話調查結果。
黃定光表示,鑒於近年經常有報道指有市民在財務公司或財務中介誘騙迫使下借下一身債事件,加上電視廣告每每有鼓吹借貸消費的風氣,因此民建聯於今年4月30日至5月18日進行是次調查,以嘗試探討政府檢討財務公司相關法例及監管的需要和可行性。
調查顯示,796名受訪者中有136人(佔總數17%)表示他本人或親友曾向財務公司借過錢。至於他們是透過什麼渠道找財務公司借錢,撇除「其他」及「多於以上一項」外,最多的是「廣告或街上傳單」(23.8%),其次是「財務中介介紹」(22.6%)。
63%人指年息上限60厘太高
調查指,透過廣告傳單佔最多,反映財務公司多作廣告宣傳確實收效。另有約63%被訪者認為現行法例的放債年息上限60厘「太高」,認為「適中」的佔約7%。
對於「借錢到外國觀賞演唱會、借錢付卡數之後繼續購物」等的財務公司電視/媒體廣告內容,有73%被訪者認為這類內容會鼓勵市民過度消費,只有約13%認為「不會」。政府現時規定財務公司廣告宣傳中要有「借錢梗要還,咪畀錢中介」的忠告字句,認為「足夠」起到警惕作用的被訪者佔約25%,認為「不足夠」的約佔57%。
葛珮帆:年輕人易受誤導
葛珮帆表示,她接到很多家長投訴,指這類鼓吹「先使未來錢、借錢消費」的廣告充斥媒體,長期播放流傳誤導年輕人和兒童,日後或會「潛移默化」地以為「先使未來錢」以及「債冚債」的做法沒有問題。
目前財務公司放貸不受金管局監管,產生爭議後才由警方處理,以致一些不法財務公司與騙徒「打籠通」欺詐。
葛珮帆指,她近年接到逾百宗此類個案,損失總金額逾千萬。騙徒以「高薪」誘騙青年求職者先購買昂貴的商品或課程,若錢不夠立即帶去財務公司借錢。
她表示,亦有多宗以「高薪」誘騙求職者做「資金轉移」,「簽個名」就可往多間財務公司取錢,結果被騙者負債幾十萬。這些被騙者往財務公司取錢前,所有個人資料均已被財務公司掌握,被安排在一些文件上簽名後立即取得大量現金,毋須任何手續,顯然與騙徒有「內部聯繫」。
倡加新勸喻語句
葛珮帆說,民建聯建議全面檢視相關法例,如將財務公司納入金管局監管,遏止相關騙案。並檢討1980年制定的《放債人條例》,將高達60厘的年息上限降至合理水平。
民建聯又建議政府就財務公司的廣告宣傳內容及播放時間等作出適當限制,並在「借錢梗要還,咪畀錢中介」的忠告字句以外,加上新的勸喻語句以提醒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