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Formula E電動方程式錦標賽2016年10月在中環舉辦期間,3名男子涉在賽道上空操作航拍機被捕及被檢控,成為首宗航拍機的檢控個案。3人昨被裁定一項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罪成,各判罰款2,000元,並遭充公涉案航拍機。
3名男被告分別為聶拜一(42歲)、容嘉暉(30歲)及沈志清(43歲),被控於2016年10月9日在中環龍和道近分域碼頭的中國建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地盤內的貨櫃上,及在中環龍和道南邊行人路近立法會道,魯莽或疏忽地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
裁判官張潔宜裁決時指,涉案3架航拍機均屬7公斤以下、非商業用途,當日首、次被告的航拍機放飛高度至240米、第三被告更高至420米。本港雖暫無法例規管同類型航拍機,但參考英國民航局相關指引規管,航拍機不得高於地面約121米,以及香港民航處建議放飛無人飛機的高度不要高於地面約91米的指引,涉案3架航拍機放飛高度明顯超越上述高度。
官:無考慮風險 實屬魯莽
張官續指,3架航拍機當日有機會與其他航拍機碰撞、或進入直升機航道,或與雀鳥碰撞而墜毀,殃及賽道及觀眾席,後果不堪設想,造成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的風險顯而易見,3人沒考慮有關風險實屬魯莽,因而裁定3人罪名成立。
不過,考慮本案是首宗航拍機的檢控個案,市民未必清楚條例,且沒造成意外,亦無證據顯示3名被告作出危險的飛行動作,故各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