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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倡巴士專營權招標含賞罰

2018-09-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昨日召開第十三節聽證會,邀請悉尼大學商學院運輸及物流研究學院客席教授John Stanley出席作供。

對於運輸署計劃日後所有巴士上層座椅均需設置安全帶,John Stanley直覺認為大規模安裝安全帶並不值得,需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才能作出決定。他又指競爭性投標在香港亦適用,且賞罰細則如扣連安全指標,例如意外率,可有助提升巴士安全。

運輸署轄下的加強專營巴士安全工作小組早前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當中提及所有專營巴士營辦商已同意於今年7月起訂購的所有新巴士 ,所有乘客座椅均會裝設安全帶。

至於現有巴士,則建議考慮技術、營運及財政的可行性,選擇指定巴士路線,包括途經快速公路及較少停站的長途路線,在巴士上層所有座椅加裝安全帶,相信涉及2,000輛巴士,每輛成本約20萬元。

巴士大規模裝安全帶唔值

John Stanley表示,直覺認為大規模在巴士加裝安全帶並不值得,惟需就方案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就不同持份者所關注事項一併納入考慮範圍,包括與安全帶製造商、巴士營辦商商討;同時進行顧客調查,尤其是沒有遮擋的上層最前排座位作分析,請教心理學家如何向大眾傳遞佩戴安全帶的重要性,以決定是否需要大規模加裝。

就巴士服務專營權方面,John Stanley以澳洲墨爾本的情況為例,指當地有三分之一巴士的專營權合約屬競爭性投標,其餘的則是由營辦商與政府洽商專營權,專營期一般為期7年。

倡專營權招標加安全指標

他解釋,在競爭性投標合約中,當地政府會清楚列出巴士路線、班次及價格,並在合約中加入獎勵和懲罰條款,讓營辦商投標,此做法可令營辦商具警覺性。

他又指,若賞罰細則扣連安全指標,例如意外率,會有助提升巴士安全。營辦商倘表現差劣,亦會失去經營權。他相信此模式可在香港適用。

不過他認為,在香港以投標決定經營者未必對巴士安全帶來好處,指營運商在投標價低或合約年期短的情況下,或會減少維修巴士,影響行車安全。

他建議應在招標時多考慮安全因素,例如在合約中列明維修要求、以意外率評估營運商的工作等。

他又建議政府可收回部分地區的巴士專營權,再以地區作為整體,將專營權開放予營運商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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