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禁止新建容積率低於1.0(含)的住宅項目
■東城區、西城區不再新建商品房項目
■東、西、北五環路和南四環路內,禁止新建酒店、寫字樓等大型公建項目
■中心城區的普通高等學校不在原校址基礎上向周邊擴建,不再新增佔地面積,嚴控新增建築面積
■五環內禁止新設三級醫院
■適當保留服務保障產業
■大力支持高端製造業配套類產業
■全市禁止新建容積率低於1.0(含)的住宅項目
■東城區、西城區不再新建商品房項目
■東、西、北五環路和南四環路內,禁止新建酒店、寫字樓等大型公建項目
■中心城區的普通高等學校不在原校址基礎上向周邊擴建,不再新增佔地面積,嚴控新增建築面積
■五環內禁止新設三級醫院
■適當保留服務保障產業
■大力支持高端製造業配套類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