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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意見】麥美娟:「冷靜」「退款」宜分開處理

2019-01-16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冷靜期及退款期應分開處理。她指消費者希望於最短時間內獲得退款,但商戶可能面對實際的技術困難,例如以信用卡收取款項後,銀行或需時數月才能轉賬至商戶,其間如要商戶墊支退款,可能對商戶構成壓力及影響營運,當局必須在消費者權益、業界實際操作困難上取得平衡及共識。

麥美娟希望中小企的營運不會因設立冷靜期而受到影響,令市場扭曲,最後只剩下大財團壟斷,建議政府可提供協助,例如要求金管局規定銀行必須盡快為商戶安排退款。她同時認為,現時政府的建議只涵蓋3,000元或以上的交易對消費者不公。

民建聯歡迎就落實冷靜期安排細節啟動諮詢,但明白業界擔心設立冷靜期會因為機制被濫用而影響其運作,因此必須同時平衡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業界經營困難兩方面的考慮。民建聯原則上支持冷靜期法例設有最低交易金額門檻,但指若豁免最低金額的標準訂得太低,或有人會濫用冷靜期安排而加重經營者負擔。民建聯並認為當局應同時規管真人推銷電話及多管齊下打擊不良銷售手段。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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