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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聽取民意 補助合資格長者1060元支援就業

2019-01-19
■ 林鄭月娥昨日舉行記者會,宣佈調整多項勞工福利措施。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林鄭月娥昨日舉行記者會,宣佈調整多項勞工福利措施。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特區政府宣佈將申領長者綜援的門檻由60歲提高至65歲,原本能領取長者綜援的60歲至64歲人士每月收入驟減千元,惹來跨黨派以至社會各界批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宣佈,社署將向該批人士發放新推出的「就業支援補助金」,金額為長者與非長者綜援金的差額,受助人無須申請,即可於下月1日起每月獲發1,060元補助金,連同2,525元65歲以下健全成人綜援標準金額,合共3,585元與長者綜援睇齊。林鄭月娥強調,鼓勵長者就業是順應本港老齡化,上調申領長者綜援政策本身並無問題,更非成本考量,今次是優化執行環節。 (尚有相關新聞刊A2版)

林鄭月娥昨日公佈3項長遠勞工福利新措施,除了向60歲至64歲合資格人士發放1,060元就業支援補助金,還包括延長提供「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的41個服務隊至2020年3月31日以應對60歲至64歲人士新增的就業需求,及於今年4月1日實施「加強保障政府服務合約下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和勞工權益」(見另稿)。

鼓勵長者就業 非為節省開支

「就業支援補助金」每月金額將定為綜援單身健全長者和單身健全成人標準金額的差額,2月1日起的金額為每人每月定額1,060元,有關金額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特區政府希望新設的補助金能鼓勵60歲至64歲健全成人受助人投入勞動市場,亦適用於獲受僱的60歲至64歲健全成人受助人,以支援他們持續就業。除新設的補助金外,該些受助人亦可獲其他適用於健全成人受助人的援助。

林鄭月娥強調,提高申領長者綜援年齡的新措施,完全沒有節省綜援開支的考慮,而是為了配合港人長壽及人口老齡化的人口政策,鼓勵長者就業,延後退休年齡。她指目前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已定為65歲,勞工處和僱員再培訓局亦特別推出了一些針對中高齡就業人士的支援服務,整體目標都是希望能夠為香港提供更多勞動力,亦回應中高齡人士有志就業、改善自己生活條件的訴求。

一同出席記者會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延後退休年齡是香港或遲或早都必須做的事。他指相關政策源於2015年的《人口政策──策略與措施》報告,當時已指勞工及福利局會檢視現行社會保障制度會否減低年長人士繼續工作的意慾。

探討繼續優化豁免計算入息

他澄清,現正或曾經領取長者綜援的60歲至64歲人士將不受新措施影響,他們毋須改領金額少約1,000元的健全成人綜援,殘疾和健康欠佳的人士亦不受影響。他並指出,現時約70%55歲至59歲的綜援受助人為殘疾或健康欠佳。

他續說,如該些人士得到就業支援又成功求職,可獲得最高2,500元的豁免計算入息。政府會探討如何繼續優化豁免計算入息,令有工作能力又願意出外工作的人士有更大的求職動機,透過就業改善生活。豁免計算入息方案不單適用於60歲至64歲人士,亦會適用於所有領取綜援的成人,包括不少65歲或以上領取綜援而仍然工作的長者。

有傳媒質疑參與「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的60歲至64歲人士,會否被要求參與到海灘清理垃圾等需要體力勞動的工作體驗活動。社署發言人回覆表示,特區政府已於2017年起要求非政府機構提供就業及輔導服務及以重點培訓服務取代工作體驗活動等,「換言之,目前參加就業支援計劃的所有人士,不論年齡,均毋須參與工作體驗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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