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將有約10,600名合約員工受惠新措施。圖為食環署工人。資料圖片香港文�應灠T(記者 殷翔)部分政府部門聘請大量外判工,以致特區政府常被勞工團體批評是「帶頭剝削」工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宣佈兌現新年度施政報告承諾,由今年4月1日起改善政府服務合約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包括連續做滿12個月的外判工可獲得6%的約滿酬金;受僱滿一個月可享有法定假日的薪酬;及在八號風球或以上需要工作時,可獲得1.5倍工資。她並宣佈,由去年10月10日提出政策當天至今年3月31日,簽署舊合約受聘或將受聘的約10,600名政府非技術合約員工同樣受惠,政府將推出一次性特殊措施,就額外開支向承辦商補貼差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初步估算涉及逾3億元額外支出。
林鄭:去年10月10日起生效
林鄭月娥指出,這項勞福措施在目標和理據上全沒爭議,亦得到議會很大支持、社會很大認同。她續說,由於要在合約上注入上述許多新條款,因此將生效日期定為今年4月1日。然而,於去年10月10日發表施政報告當天至今年3月31日各部門批出的合約,都只能以舊的合約條款去招標及批出合約,當局經過初步評估約有120份於該期間以舊合約條款批出、將會批出或將會招標的非技術員工合約,涉及約10,600名員工。
有鑑於此,林鄭月娥宣佈於該段過渡期間,政府各個部門批出非技術員工的合約涉及的所有工人,都能夠於今年4月1日起享有該3項僱傭福利。她說:「與已批出合約的承辦商更改合約、正在招標的更改條款、未招標的重新注入新合約條款的工作相當複雜,但為了保障及讓更多基層員工能夠享有我們已經有決心去改善的僱傭福利,我覺得這大量工作和額外開支是完全值得的。」
出席記者會的劉怡翔表示,相關部門正積極進行籌備工作,包括擬備招標及服務合約條款及修訂「標準僱傭合約」,並在執行上作出調整(見表)。」他續說,如部門基於運作需要而必須要於4月1日前按舊條款批出合約,亦會盡量縮短合約年期,例如由一般的三年縮短至一年或更短,以期盡快按新條款重新招標,使非技術員工盡快受惠。
政府一次性補貼承辦商
他強調,基於合約精神,修改合約條款需要服務承辦商的共識。考慮到修訂服務合約條款會使服務承辦商招致額外開支,政府會向服務承辦商提供一次性補貼。
至於4月1日後才開始招標的合約,政府不會作出額外補償,但新措施增加的開支,會反映在政府服務合約裡面。
他補充,政府會要求服務承辦商與員工簽訂新的「標準僱傭合約」,確保新措施具備合約基礎,惠及非技術員工。政府的服務合約條款亦會列明服務承辦商有責任提供這些福利,否則有可能按合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