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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公文匯傳媒集團記者提問:撤3委員資格 嚴按章程規定

2019-03-0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燁、凱雷 兩會報道)新聞發言人郭衛民回答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記者提問時指出,到2019年3月1日,全國政協共撤銷委員資格3名,分別是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曾志權,公安部原副部長、黨委委員孟宏偉,權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束昱輝。責令辭去委員2名,一個是中國佛教協會原會長學誠,另一個是君正集團的董事局主席杜江濤。

回應關於政協委員的資格、責任、義務問題時,郭衛民引述相關規定明確表示,全國政協委員履職工作的規則也有相關的規定,對上述這些委員的處理是嚴格按照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作出的。

對違紀違法委員依法處理

他介紹,去年修訂的政協章程中第37條規定,「對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給予組織處理、處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在身份上弄虛作假的等,不得提名或繼續提名為委員人選」;第38條規定,「對違反社會道德或存在與委員身份不符行為的,應當及時約談或函詢,經提醒仍不改正的,應當責令其辭去委員」;第39條規定,「對違紀違法的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應當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多措提升委員履職參與度

關於全國政協對委員履新有何新要求,郭衛民表示,十三屆全國政協出台了一系列新舉措、新要求,要求政協常委每年提交書面履職報告,每位政協委員要建立履職檔案;同時抓好委員的學習培訓,通過開展新任委員的「初任學習」和面向全體委員的「專題學習」,確保每位委員屆內至少參加一次集中學習研討活動。

郭衛民續稱,全國政協加強了和委員的聯絡,每次政協常委會議都會邀請50名委員列席會議。雙周協商座談會也專設了分會場,請委員一起來參加。另外,全國政協開通了網絡議政和遠程協商,很好地提升了委員的履職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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