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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兩會建言】完善身份證明 便利內地生活

2019-03-06

去年民建聯曾提交提案,建議中央研究向香港市民提供內地身份證明,以便利在內地的生活、工作和就業等等。國務院經過詳細研究,廣泛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於去年年中公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正式推出居住證制度,讓合資格的港澳台居民可與內地居民同享「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及「九項便利」。

上述政策措施能讓長期在內地生活的香港居民獲享較完整的國民待遇,消除了他們在內地創業、工作、學習及生活方面的多項限制,令日後在內地工作生活更加便利,故政策無疑是個非常重要的好消息。然而,不少香港市民對部分實施細節仍存有不少疑問,有待澄清。

此外,符合申領資格的港人只有50多萬,換句話說,仍有超過600萬的香港居民無法獲享政策帶來的便利措施,他們在內地工作和生活時,仍需依靠一張回鄉證以證實自己的身份,比較不便。前年國家開始推出二代台胞證,號碼與內地居民身份證一樣達18位數,持有者可以像內地居民一樣無障礙使用各種電子平台,大大便利工作生活。二代台胞證為解決回鄉證的問題提供了極好的先例。

在內地生活和工作,很多時候都需要使用電子平台系統,但回鄉證與這些電子平台系統難以相容,如果系統沒有調整,回鄉證持有人便無法使用有關糸統。這個問題,去年有關方面已經回覆民建聯,指國家移民管理局已推出多項措施,推動回鄉證的社會化應用,並正積極研究建設互聯網身份認證平台。我們認為,措施可以便利香港居民在內地工作生活,對此我們非常歡迎和感謝。

倡回鄉證作內地身份證

為進一步為香港居民提供便利,民建聯提出三項建議:

第一,盡快公佈更多居住證制度的實施細節,以消除港人的誤會或疑問。

第二,放寬有關規定,向不在內地定居的港人發放內地身份證明,或參考居住證制度及二代台胞證的做法,考慮將回鄉證經調整後即可作為內地身份證明文件,與內地身份證有同等效用,以便利在內地的教育、工作和生活。

第三,作為過渡性措施,有關部門可加快推進互聯網身份認證平台的建設以及相關措施,並呼籲及要求各公營機構及各行業所有主要的服務營運商,在提供電子服務平台時,必須確保能兼容回鄉證。

(標題和小題為編輯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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