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單車遭鎖車 共享變獨享

2019-03-19

東涌新屋h重災 法律界:刑罰太輕無阻嚇力

近年東涌新屋h相繼落成入伙,惟供h民停泊單車的地方,卻成為共享單車的另類「鎖車地帶」,在迎東h及滿東h有數十部共享單車被人擅自上鎖,形同據為己有。有東涌居民在網上發帖指h內偷共享單車的情況愈趨嚴重,難以「共享」。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情況可能與刑罰欠阻嚇性有關,因此類行為一般會以干犯《盜竊罪條例》中的「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罪行,以傳票形式處理,其刑罰比定罪門檻較高的盜竊罪為輕。 ■圖 / 文:香港文匯報專題組

共享單車的出現在本港引發不少問題,由於違泊及胡亂棄置情況嚴重,運輸署於去年9月推出《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訂立5項守則蚗蝧麆蚇磽u,例如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以及設立有效的巡查機制等。正當營辦商遵守守則的同時,卻面對共享單車被偷或私鎖的問題。其中LocoBike發言人表示,共享單車被偷及私鎖的情況較多,至今大約數十宗,以元朗、天水圍及將軍澳情況最嚴重。

小黃車當災 數部棄草叢

本報記者追查發現,剛於去年落成入伙共8座的東涌迎東h及滿東h,亦成為共享單車的另類「鎖車地帶」。根據房署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底滿東h的入伙數目只約4成,惟記者日前到該h的單車停泊處巡視,發現多部共享單車被人用單車鎖或鐵鏈鎖住。當記者到迎東h迎趣樓旁的單車停泊處視察,發現情況更為嚴重,多達約50部的共享單車被鎖在單車停泊處,以及對出禁止泊單車的馬路彎位欄杆,有的數部被鎖在一起,有的則與小童單車或爬山單車一同上鎖,儼如私人單車般。被鎖的共享單車以俗稱小黃車的ofo為主,同是新簇簇,估計日常仍有使用。而附近一處爛地,亦有數部共享單車被丟棄在草叢內。

事實上,有東涌居民在社交平台群組也反映共享單車被私鎖情況嚴重,與盜竊無分別。有居民指,每次想在h內踏共享單車時也發現單車被擅自上鎖。另一居民更稱,最初在迎東樓泊單車處只見有20部共享單車被上鎖,未幾再去查看已逾40部,雖曾就事情向警方反映,但未獲處理。

事件引起其他居民熱烈討論,並稱泊單車處設置閉路電視,只要屋h辦事處查看,便知誰人「偷車」。

共享單車「被盜」情況嚴重,可能與刑罰欠阻嚇性有關,原來這類私鎖共享單車的個案,一般只涉《盜竊罪條例》中的「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罪行,以發傳票方式處理,最高罰款為2,000元,相較盜竊罪可處監禁10年的刑罰為輕。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盜竊罪定罪門檻較高,涉案者是否有永久剝奪單車營辦商的使用權利,有沒有真的據為己有,也是很重要的考慮因素。由於私鎖單車的人士可以有很多解說,故一般會以定罪門檻較低的「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罪行作傳票檢控。房署發言人稱,未接獲有關共享單車在h內被上鎖霸佔公共地方的投訴。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