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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患「滑鼠手」失業 衛署須賠逾2081萬

2019-04-0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衛生署前女牙醫17年前(2002年)開始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衛生署索償3,400萬元,指在1998年至1999年在北區醫院任職期間,因工作量過多致右手患上俗稱「滑鼠手」的腕管綜合症,其後更被確診右手的三角纖維軟骨複合體損傷,因此不能再擔任牙醫及在2004年遭中止合約致失業,令她失去每月逾9萬元的收入,而衛生署需負上賠償責任,案件在2016年開審後一直等候裁決。法庭昨頒下判詞,裁定前女牙醫勝訴,政府須向她賠償至少2,081萬元,當中大部分屬於收入損失。

原告為女子楊麗萍(53歲)於1997年2月入職衛生署任職牙醫,被告是衛生署。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衛生署未盡照顧僱員健康的責任,要向原告賠償超過1,500萬元收入損失、近500萬元應得長俸、另加醫藥費、護理費及造成身心痛苦賠償等,即合共賠償金額逾2,081萬港元,但最終金額仍有待確定。

主審法官包華禮的判詞指,原告1999年6月已因重複及密集進行需用腕力的拔齒手術,致手腕痛楚接受治療,但其上司並未減少她的工作量,還要她在病假後連做3個需用腕力的手術,令她最終手腕軟骨骨盤斷裂。

2000年原告被調離北區醫院,2004年6月被署方勒令提早退休,一直未能再從事牙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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