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終審法院對協和小學女教師洩露試題案,裁定「不誠實使用電腦」控罪不應涵蓋使用自己電腦的行為;有關案例影響陸續而來的多宗相關控罪案件。
屯門醫院培訓中心一名醫生去年跟隨教授巡病房時,涉嫌用手提電話偷拍一名臥床女病人胸部,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將其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控罪撤控,但維持控告其另一項「未經同意攝錄病人影片」罪名,涉案醫生仍要面對控罪。控辯雙方其後曾討論撤銷的控罪是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將案押後至6月6日,以決定案件是否以其他方式處理。
案中被告楊崢、26歲,他原面對兩項控罪,分別是「不誠實取用電腦」,及「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控罪指他於去年2月8日在屯院康復大樓某病房內犯案。
控方昨早在案件提訊時即表示,因應終審法院就協和小學女教師洩露試題案的判決,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指示,撤銷本案中的「不誠實取用電腦」控罪,但原先另一項交替性控罪「未經同意攝錄病人影片」則維持提控。庭上透露,控辯雙方對是否讓被告簽保守行為曾作討論,裁判官押後決定案件是否是其他方式處理。
案件押後至6月再審
其後,被告原告開始就另一項控罪答辯,但辯方稱收到新文件,需時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及請教英國的專業技術顧問。裁判官遂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6日再審,屆時先確認被告是否認罪,再處理是否以其他方式處理。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終審法院早前就協和小學女教師洩露試題案,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控罪不應涵蓋使用自己電腦的行為。案例影響到多宗尚待審理的同類控罪案件,早前已有一宗涉及偷拍的被告因而獲撤銷控罪。涉案男子涉嫌在商場的男廁偷拍男童如廁,他原被控4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但自終院作出有關裁決後,律政司不能再用此罪檢控,最終被告獲撤銷控罪,被告准以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1年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