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管理費貴 「炒」前CEO手法濫權 阻撓華懋行善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劉友光)華懋慈善基金理事會主席龔仁心昨召開記者會宣佈,決定向法庭申請撤換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下稱羅兵咸)的管理人資格,他批評羅兵咸收取6,000萬元高額管理費,卻沒有按照龔如心遺願用遺產行善;在處理華懋集團前行政總裁楊光提前離職事件上,給出1,700多萬高額補償,處理手法罔顧公眾利益、濫用權力。華懋慈善基金稱將協同律政司商討更換臨時遺產管理人的安排。羅兵咸則發聲明稱龔仁心的指控不實,聲稱已盡力保障龔如心財產,並受到法庭監督。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胞弟龔仁心,昨日以華懋慈善基金理事會主席兼華懋集團執行委員會成員身份召開記者會,其妻子劉元春和胞妹龔因心、中心亦出席,會後亦發佈新聞稿。
華懋基金列舉兩「撤羅」主因
龔仁心表示,羅兵咸作為臨時遺產管理人,但違背龔如心遺囑的原則,及華懋慈善基金的宗旨,做出無視公眾利益的不當行為。華懋慈善基金的新聞稿中,列舉了撤換羅兵咸的兩個主要原因:
第一是臨時遺產管理人在集團前任總經理楊光離職問題上,濫用權力,無視並且損害公眾利益,提供違反僱傭合約的高額補償。事緣2011年,公眾關注到華懋集團九龍塘義德道雲門樓盤鉛水超標問題。2016年,臨時遺產管理人決定提前終止楊光的僱傭合約時,為避免楊光曝光該鉛水超標事件的情況,臨時遺產管理人同意在一年內分四期向楊光提供1,779萬港元的額外補償。臨時遺產管理人的這種行為,既明顯罔顧公眾利益,也屬於濫用權力、濫用龔如心女士遺產的行為,威脅到遺產的安全。
至於第二項原因,是管理人每年收取高達6,000萬元管理費,卻不履行華懋的慈善責任。新聞稿指,華懋集團和華懋慈善基金的創始人龔如心女士在遺囑中明確要求她的遺產全部用於香港、國家和人類的慈善事業,將華懋集團的資產用於慈善事業是龔如心女士的遺願;這個遺囑已經得到了終審法院的認定,並且判令華懋慈善基金作為遺產信託人。據管理人聲稱,法庭規定華懋每年將不多於1,500萬用於慈善事業,但臨時遺產管理人卻鮮進行慈善捐助和慈善項目。用龔如心女士的遺產自肥卻不履行慈善責任,這是嚴重的瀆職,有違託付和公眾期望。
另外,龔仁心表示,數年前羅兵咸在法院以有官司為由,以「莫須有罪名」要龔仁心放假一年,其間在未有通過公司情況下,聘請及辭退行政總裁楊光。龔仁心質疑,無向執行委員會交代事件的做法不當。
律政司發言人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回覆指,已收到華懋慈善基金要求撤換羅兵咸作為獨立遺產管理人的信件,現時正考慮有關事宜。律政司一直關注龔如心遺產的管理狀況及與臨時遺產管理人保持聯繫,包括審閱臨時遺產管理人的定期報告,及按情況進一步向臨時遺產管理人了解相關事宜,並在有需要時協助法庭處理臨時遺產管理人在過程中提出的法律程序及就遺產管理事宜向法庭提出申請或尋求指示。
律政司會根據以上所述機制,繼續協助律政司司長就該項遺產履行慈善事務守護者的職責。
羅兵咸稱盡力保障資產
羅兵咸昨日一度表示「鑑於為客戶信息保密的責任,我們不會就客戶的事宜作出任何回應。 」但到晚上,該事務所發表聲明,聲稱龔仁心的指控屬理解錯誤,很大部分與事實不符。聲明指出,遺產管理人一直盡力保障龔如心以及華懋集團的資產,又指有關工作受到律政司及法庭的監督。
龔如心遺產管理事宜事件簿
2015年5月 終審法院駁回華懋慈善基金的上訴,維持華懋慈善基金是遺產信託人身份,而不是遺產的受益人,同時受律政司監管,基金需與律政司商討,為遺囑的慈善信託制訂管理計劃。
2019年3月 華懋慈善基金與律政司未就慈善信託制訂管理計劃達成共識,律政司就制訂管理計劃向法院提出尋求指示申請,入稟狀要求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遺產管理人,需於本年6月13日到法庭。
2019年5月8日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胞弟龔仁心召開記者會宣佈,決定入稟申請撤換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的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