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起源:2017年12月,美司法機關向三家銀行發傳票,要求提供特定客戶交易記錄,三家銀行基於中國法律和監管規定拒絕配合。2019年3-4月,美方以不配合調查為由,判決三家銀行藐視法庭,在2019年7月12日二審結束7個工作日之後,將開始支付每日5萬美金罰款。
2、是否配合美方調查不是各家銀行自己能決定的,中國法律禁止機構在未經許可情況下向境外提供客戶信息,三家銀行在媒體回應中均把遵守中國法律放在第一位,可見三家銀行將採取共進退的策略,但是否配合的決策權並不在三家銀行本身。
3、每日5萬美金的罰款需支付至本屆大陪審團任期結束。華盛頓特區大陪審團任期一般為18個月,特殊情況可延期6個月,按最長24個月任期滿打滿算,每天5萬美金,2年3,650萬美金,約合2.5億元人民幣,佔三家銀行淨利潤0.3-0.4%。
4、三家銀行收到傳票的不同:銀行一和銀行二收到的是大陪審團傳票,銀行三收到的是行政傳票。在美國司法體系下,檢方一般在掌握了一定證據、有較大把握之後才會發行政傳票。對於檢方沒有掌握足夠證據且取證難度較大的,一般會發大陪審團傳票,試圖通過外部力量或者行政訴訟謀求獲取足夠證據後,再決定是否起訴。
5、三家銀行會否被美國制裁?預計可能性微乎其微。2012年,昆侖銀行在被美國發現違背伊朗制裁的實錘證據後,受到美國制裁,切斷了與美國金融系統的聯繫,關閉了美元結算通道。考慮到今次三家銀行僅處於非常早期的配合調查階段,以及三家的體量和中美兩國當前的微妙關係,直接被美國制裁、切斷與美國金融體系聯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註:據申萬宏源報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