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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遭中證監頂格處罰

2019-07-06
■中國證監會指出,康得新案涉及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 資料圖片■中國證監會指出,康得新案涉及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莊程敏)康得新(002450.SZ)因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等研發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和研發費用、銷售費用等方式虛增利潤119億元(人民幣,下同) ,面臨中國證監會「頂格處罰」。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最新指出,該案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擬對康得新及其相關責任人員頂格處罰和終生市場禁入措施。

負責人或終生「停賽」

常德鵬指出,證監會已經向涉案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的事先告知書。下一步證監會將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進行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虛增利潤119億人幣

事件源於1月,康得新因無力按期兌付10億元短期融資券本息,業績真實性存疑,引起市場的廣泛關注和高度質疑。證監會對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經查康德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業務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通過上述方式,康得新虛增利潤總額119億元。

此外,康得新還涉嫌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和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以及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等違法行為。上述行為導致康得新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常德鵬強調,證監會重申,上市公司及大股東必須講真話、做真賬、及時講話,牢牢守住四條底線,不披露虛假信息,不從事內幕交易,不操縱股票價格,不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下一步,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地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依法嚴懲,淨化市場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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