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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倡灣區建亞太仲裁中心

2019-07-06
■第二屆司法與仲裁發展論壇在廣州舉行。 香港文匯報記者敖敏輝  攝■第二屆司法與仲裁發展論壇在廣州舉行。 香港文匯報記者敖敏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由中國廣州仲裁委主辦的第二屆司法與仲裁發展論壇昨日在廣州舉行,來自大灣區法院、仲裁機構、學者和律師等各界代表,圍繞灣區法治建設、多元化解糾紛進行探討並建言獻策。有與會嘉賓表示,香港作為亞太地區重要的國際爭議解決中心地位,面臨來自新加坡的競爭,灣區仲裁界應通過開展聯盟協作、組建專家庫,推動仲裁民間化、國際化和智能化,聯手打造亞太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加強宣傳中國仲裁

廣州仲裁委副主任王天喜表示,仲裁是當今國際範圍內最受歡迎、最重要的爭議解決方式之一,已經成為我國訴訟外解決民商事爭議最為重要的方式。同時仲裁的特性決定了其需要法院的支持與監督,仲裁前和仲裁中的保全也由法院裁定並實施。

不過,中山大學自貿區法律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羅劍雯表示,雖然大灣區有10多家仲裁機構,但大部分仲裁機構的國際競爭力不夠強,影響力不夠大。同時,仲裁機構之間的合作交流不夠,未形成錯位發展、優勢互補的格局。羅劍雯建議,應加強向外界宣傳中國仲裁,同時加強灣區仲裁員培訓,組建仲裁專家庫。向世界頂尖仲裁機構看齊,加強向有影響力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學習。

協同化差異化應並存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秘書長兼仲裁院院長王文英建議,大灣區仲裁業的發展,要得到政府的支持,比如香港律政司每年都會出資宣介仲裁,幫仲裁界搭台,這些做法值得在灣區推廣。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審判員李民韜則從大灣區仲裁司法審查方面建議,進一步加強灣區仲裁協同,如探索允許灣區內當事人在達成由香港、澳門或內地仲裁機構仲裁的協議時,不應僅以其爭議涉外因素為由認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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