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採用歐盟單一通行證制度,最低標準並不排斥某些地區,在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之下,允許大灣區資金流動;
■ 成立大灣區金融監管聯合委員會,由聯合委員會下設工作小組,或者分委會;
■ 由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類金融主體同業參與,劃定最低標準,按照先易後難的順序,形成高度認可的最低標準,建議以沙盒的模式逐步落地;
■ 聯合委員會的職責是梳理粵港澳大灣區三地金融和規則的差異,在此基礎上能夠劃定具體金融業務,遵循的最低標準,可以包括金融科技、綠色金融等新興業體;
■ 推動三地金融基礎設施和宏觀政策協調,最終實現粵港澳大灣區經濟一體化;
■ 建議已獲得國家多個部門認可,未來將爭取獲得國家盡早批准,實現三地資金高效便捷流動。
■製表:記者 李昌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