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擾旺圍襲女商人 3暴民須定期報到

2019-07-1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包括英華女學校教師蘇瑋善在內的3名男女,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

3人中,一名男廚師被加控一項非禮罪,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再提堂,3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3名被告依次為男子黃子隆(31歲)、男子吳睿哲(23歲)及女子蘇瑋善(24歲)。

其中,蘇女現在英華女學校任職教師;吳報住沙田駿景園,為大專學生,現職實習社工;黃報稱與父母同住西環保德街,中五學歷,現職廚師。

案情指,是案女受害人X(30歲)是一名商人,過往曾在澳洲讀書,去年回流返港後打理家族的金融貿易生意。控方陳述案情指,當晚近11時許,X獨自步經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其間與外國朋友進行視像通話,因見大批示威者聚集而感到好奇,朋友亦表示想看現場情況,X遂用手機拍攝分享,但此時被一名陌生女子質問她在做什麼,並要求X交出手機及刪除片段,更一度想搶去X的手機,但不成功。

箍頸襲胸搶 首被告涉猥褻

其後,首被告突然出現從後箍實X頸部,其間雙手有觸碰X的胸部,下體又緊貼X的臀部一段時間,X大叫救命及掙扎亦無法掙脫離開。

約數分鐘後,次被告及第三被告亦加入捉緊X的手,X最終掙扎約10分鐘才能逃離現場,並走入警方防線求助。

她翌日再報警指遇襲及被非禮,經驗傷證實前額及四肢均有瘀傷。

警方經調查後,於前日拘捕3名被告,並在他們各自的寓所內檢獲當日穿茠漲蝒哄C控罪指,黃、吳和蘇3名被告於今年7月7日,在旺角上址街頭非法囚禁女事主X,對她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她禁錮,因而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首被告涉嫌同日在上址猥褻侵犯女事主,被加控一項猥褻侵犯罪。

3人在警誡下皆保持緘默,昨日由警車押送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各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20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涉及接觸證據的科學鑑證報告,警方亦會繼續尋找目擊證人及追緝在逃者。

控方反對3名被告保釋,指未來數周都有大型遊行示威活動,他們有可能再犯或騷擾證人,加上本案控罪性質嚴重,一經定罪可能判監,3人有棄保潛逃風險。

法庭最終准許首被告以1萬元保釋,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各以5,000元保釋,下月20日再提堂。其間,各人須定時到警署報到,除第三被告可在指定時間離境外,其餘時間各被告均不得離港,並須居於指定地址。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