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期禁入涉事商場 宵禁 每周報到四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在周日沙田新城市廣場暴徒圍攻警員事件中,多名警員受傷。涉嫌咬斷警長手指被捕的港大畢業男生杜啟華被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及一項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被告在沒受到挑釁及作任何宣示的情況下以雨傘襲擊一名警員後頸、導致一名高級警司手指骨折,在被制服後咬斷一名偵緝警長手指。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10日再訊,批准杜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元保釋候訊,下令被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守宵禁令,不得踏足新城市廣場。
連傷兩警員 眼未見傷
22歲被告杜啟華,報稱學生。據稱,杜剛完成香港大學營養學學士學位課程,目前在一間證券行任職合規部職員。他昨日身穿T恤、戴口罩由警車押到沙田裁判法院。有傳被告曾被警員「挖眼」,但據記者現場觀察,看不到杜的眼部有傷痕。其後,當杜進入法庭被告欄後,遭裁判官下令脫下口罩。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7月14日晚上約10時,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L3層的店舖外,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葉卓軒,並意圖使高級警司梁子健和偵緝警長梁啟業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上述兩名警務人員。杜亦被控在同一場合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警員查閱。
擋傘高級警司手指骨折
控方陳述案情時指,當晚有數千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帶集結,警方由晚上7時開始已作出8次清場的警告。約晚上9時40分,被告在沒受到挑釁及作任何宣示的情況下,用雨傘打中一名警員葉卓軒後頸,梁子健及梁啟業見狀上前支援。混亂中,梁子健倒地,遭被告以雨傘打頭,梁以手擋格時右手無名指骨折;而被告被制服後仍然掙扎,將梁啟業的右手無名指前節咬斷。控方並向法庭展示有關警員的傷勢照片。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8星期,以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向受害人錄取口供、索取沙田新城市廣場及附近商場的閉路電視記錄,以及等候醫生報告及法證檢驗結果,獲裁判官練錦鴻接納將案押後至9月10日再訊。
被告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裁判官最終批准他以 1 萬元現金及 1 萬元人事擔保外出候訊,其間須逢星期一、三、五、日到警署報到,並且不准踏足案發的新城市廣場範圍,不得離開香港,以及要遵守宵禁令,每晚12時至早上6點須留在住所。
理大生涉差館襲擊三警
另外,同於7月14日在沙田涉嫌非法集結被捕的理工大學畢業生,被控3項襲警罪,昨日亦於沙田法院提堂。23歲被告林梓和,剛於理工大學酒店及旅遊管理學士課程畢業。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本月15日在葵涌警署內,分別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許智星、焦國榮和梁健聰。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27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並以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指他涉嫌非法集結被捕後,在警署接受調查期間,突然發難分別頭撞、拳打及抓傷3名警員,最終法庭亦批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准離港,每晚遵守宵禁令及每天到警署報到。
咬指被告杜啟華控罪內容
1.襲警 晚上近10時,在新城市廣場第一期L3層一間店舖外,用雨傘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葉卓軒。
2.兩項有意圖傷人 高級警司梁子健及偵緝警長梁啟業支援葉,被告再施襲,並在拒捕掙扎時,導致梁子健右手無名指骨折及咬斷梁啟業右手無名指。
3.未能出示身份證 在新城市廣場第一期L3層一間店舖外,未能在警員陸健明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