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暴力風險報告、劃定禁區、限擴音器使用、 堵路即趕......
公眾集會需要事先申請,執法機構亦會嚴格審批,這在美英等國是慣例也是法律,而一旦此前的示威出現失控狀況,政府亦可能對將來的集會施加新限制,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國民言論自由,但多個城市為管理秩序,對公眾集會設立限制。首都華盛頓是聯邦政府和國會所在地,當地規定任何人如在公眾場所或街道,舉辦公眾集會、燭光晚會、演說等有政治訊息的活動,且預計多於25人參加,便需事先申領許可,以確保大型公眾活動不會「撞期」,引起混亂。
經三藩市商業區 需提早30日申請
華盛頓每項集會申請,需支付120美元(約938港元)申請費,警方會要求申請者提供講台設計、演講嘉賓、食物供應,以至暴力事件潛在風險等資料,而假如示威人數逾300人,便不得在國會東廣場舉行,外國大使館500呎範圍內亦不得舉行示威。白宮場地的示威則是先到先得,但密勤局探員可隨時拘捕違法人士。
美國其他城市的規定亦大同小異,例如在芝加哥,集會人士如預料集會將影響交通,便須預先申請,提交集會名稱、時間、地點、目的等詳細資料,違者可被罰款1,000美元(約7,817港元)及監禁10天。三藩市更規定如遊行路線途經商業中心區、佔用最少5個街口,且人數預料達250人,便需提前30日申請。
紐約禁巴士站升汽球
在紐約舉行示威理論上無需申請,但只要使用擴音裝置,則必須提前最少5天申請許可證,費用為每天45美元(約352港元)。示威人士必須在指定地區使用擴音器,例如不得在學校、法院、教堂或醫院500呎範圍內使用,晚上10時後的深夜時分亦禁用擴音器,示威者亦不得在巴士站或禁止行人停留的地區升起氣球。
另外,美國前年準備興建橫跨多州的輸油管網絡,引起民眾抗議,揚言阻礙工程進行,18個主要由共和黨人主政的州份推動立法,禁止反輸油管示威,其中北達科他、南達科他、俄克拉何馬、路易斯安那、田納西、得州和印第安納州的法案已通過,所有妨礙輸油管興建或運作的示威均屬違法,其中得州的新法例將於今年9月1日生效,任何人如蓄意破壞輸油設施,最高可被判監10年。
英國亦對示威實施管制,遊行主辦者需提前最少6天,以書面通知警方遊行時間和路線,並要提供主辦者的個人資料,警方也有權更改遊行路線、縮短遊行時間或限制參加人數。若遊行期間有人堵塞道路,警方可即時驅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