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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撒錢300人瘋搶 「幣少」囚10天緩刑1年

2019-07-20
■人稱「幣少爺」的商人黃鉦傑,昨被判囚10天緩刑12個月。  資料圖片■人稱「幣少爺」的商人黃鉦傑,昨被判囚10天緩刑12個月。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葛婷) 去年底有人在深水黧尷鱁茬鼮龠}製造「天降鈔票」事件,引發300多名途人搶錢。因投資Bitcoin聞名、人稱「幣少爺」的商人黃鉦傑,在事發前在社交平台直播揚言「錢係可以從天而降」,警方其後將他拘捕。黃被起訴一項在公眾地方犯妨擾罪,昨日他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求情指只是配合公司業務作宣傳,沒有為意會造成阻礙。裁判官考慮到所有因素,判被告入獄10天,緩刑12個月。

被告黃鉦傑,現年25歲。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2月15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將兩部車輛停泊於福華街與桂林街交界或附近位置,攝錄他從上述交界位置金錢從天而降的言論,因而直接造成或導致公眾地方及交通遭受阻礙。案情指,去年12月15日下午2時半,有人在深水齛硉媯騔A華大廈天台拋撒鈔票落街,引起大批途人執錢,令交通嚴重擠塞,造成混亂。警方接報到天台調查,檢獲一個裝有100港元鈔票的環保袋,但撒錢的人已離去。

警方隨後在被告facebook「幣少爺-礦業新世代」上載片段,有人錄影見到被告由林寶堅尼下車,對鏡頭直言:「唔知有冇人相信錢係可以從天而降?」隨即鏡頭指向天台,只見有鈔票飄落街。後來被告又發佈另一段片推銷加密之虛擬貨幣;亦有貼文寫道「褽禰i能香港唔同鵀a方都會有錢從天而降」。警方又在facebook得悉被告翌日到北河街「明哥」的食肆購買飯票,遂在飯店等候並拘捕被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投資商人,月入5萬港元,與患有情緒病及胃病的母親、胞姊同住。有關撒錢活動並不是由被告準備,他只是配合宣傳公司的業務,並沒留意有機會造成阻塞,且阻塞只維持數分鐘,亦沒有人受傷或財物損毀。被告會買飯票、照顧被遺棄動物回報社會,本案與他平日性格不符,被告已有悔意,希望法庭可考慮本次為個事件。裁判官指被告有一項不同類的案底,斥他為推廣自己業務犯案,其間聚集了300人,在人數眾多之時會容易發生混亂,情況並不理想,罰款不是合適判刑,最終將被告判囚10天,緩刑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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