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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疑被虐打案 警認判斷失誤

2019-08-2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3名警員在北區醫院涉嫌襲擊被捕醉翁事件,警方否認投訴警察課刻意拖延處理事主投訴,7月至8月初曾兩次以電話、兩次以電郵方式聯絡報案人,但無法確認投訴人的父親、即鍾姓事主的聯絡方法。至於特別病房內閉路電視片段問題,警方手上一份在6月底有事主與投訴調查隊簽署的會面記錄,但無提及有閉路電視一事。警方指出,調查隊人員根據一般認知以為病房無閉路電視,故未有向醫管局要求取得視頻,當時的判斷有失誤,有改善空間。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日表示,這宗案件屬於與反修例無關的個別事件,警方已拘捕3名涉案警員,包括兩名駐守上水巡邏小隊的軍裝警員,及一名原駐守大埔刑事調查隊、現已離職的便衣警員,被捕警員從無參與由6月起與示威相關的行動。

指曾4次聯絡報案人惟失聯

警方對相關警員的行為感到震驚及非常失望,他們不但影響警隊形象,也辜負了其餘盡忠職守的同袍。警方一定嚴正執法,絕不偏私。

謝振中強調,警方不會刻意拖延任何調查。投訴課收到投訴後,將案件交予新界北警區投訴調查隊,由7月初至8月初,先後兩次以電話、兩次以電郵方式聯絡報案人,但無法確認投訴人父親、即事主的聯絡方法。

另外,由於該投訴個案的事主尚有案件在身,根據手冊指引會先處理刑事調查,再處理投訴。

至於當事人因涉嫌襲警兩次續保,而投訴調查隊未有透過刑事調查部門找事主,謝認為有改善空間。

至於案發現場「紊亂病人休息室」門外有「此範圍24小時閉路電視錄影監察」告示,謝振中解釋,因當時調查隊按一般理解,出於保護隱私的要求,判斷病房內不會有閉路電視,因此沒有向醫院要求取得視頻作調查。現在看來這個判斷是個失誤,調查隊當時不知道該病房屬於「紊亂病人休息室」裝有隱蔽鏡頭。

警方事後向醫院了解,得悉有關錄影是「紊亂病人休息室」所有的特別安排,並不是在大部分病房會有。警方直至日前才見到重要的片段證據,於是交由新界南重案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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