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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騷亂再多兩男被控暴動

2019-08-29

首被告涉向警掟磚擲傘 次被告留醫缺席聆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上周六(24日)的觀塘遊行演變成跨區騷亂,暴徒四處大肆破壞,警方當日拘捕數十名男女,早前已先後控告5人「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罪名,分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昨再有兩名男子被控「參與暴動」及「襲警」罪,同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但其中一被告因留醫缺席聆訊,另一名去年才在IVE(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畢業的被告,則獲准保釋至11月初再提訊,其間不可離港及須遵守宵禁令。

兩名被告依次為報稱無業的謝灼華(23歲),以及報稱任職文員的周健豪(26歲),兩人同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控罪指他們今年8月24日與其他不知名者,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此外,首被告另被加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同日在九龍灣偉業街常怡道行人天橋底襲擊執行職責的總督察梅永罡。

用長竹枝打中總督察手臂

據悉,首被告在案發當日下午與約200人在偉業街集結,以路障堵路,其後又向警方防線拋擲磚頭、石頭、長傘等。警方作出驅趕時,首被告極力反抗,以長約75厘米的竹枝還擊,並打中總督察梅永罡的手臂,最後被制服。次被告則於當日相若時間,在偉業街一帶逃跑時被制服及拘捕。

由於次被告周健豪仍在醫院留醫,昨日缺席聆訊,控方透露他現未適合與警方會面。至於首被告謝灼華,暫毋須答辯,辯方透露他去年才在IVE畢業,現無固定工作及收入,不能繳交高昂保釋金,希望法庭酌情處理。

裁判官最終決定批准首被告謝灼華以3,000元現金保釋,將案押後至11月6日再提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及錄影片段,其間被告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及遵守宵禁令。至於缺席聆訊的次被告周健豪,則押後至9月2日或出院時再提訊,其間由警方看管。

早前分兩案先後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的5名被告,分別4男1女,年齡由21歲至33歲不等,他們分別在本月26日及前天(27日)提堂,各准以5,000元保釋,同樣押後至11月6日再提訊,其間各人不得離港及須遵守宵禁令等保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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