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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記者」涉刑毀 警證闖立會非採訪

2019-08-2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過去兩個多月連串暴衝事件中,有部分自稱是「記者」或「校園記者」的人在場,美其名是「採訪」,實際卻被質疑是干擾警方執法。警方日前就7.1大批暴徒闖入立法會大樓破壞案件,共拘捕4人,其中20歲姓黃男子為城大學生記者。有記者昨質問警方為何拘捕記者,警方指證據明顯顯示該人當時的行為不是採訪。

據城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在facebook帖文證實其記者於8月27日在住所被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就7.1立法會衝擊事件,警方目前共拘捕4名男子(年齡19歲至29歲),包括一名城大學生記者,他涉嫌「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有記者昨日質問警方該學生是以記者身份在場採訪,而且身穿有記者標記的黃色背心,為何被警方拘捕?

李桂華回應:「警方從搜集到的證據,好明顯顯示他在(立法會大樓)入面係有破壞行為,相信大家都會相信或者好理解,這樣同採訪工作應該是無關係。」他以案件即將進入司法程序及對被捕者公平起見,拒絕進一步透露案情。

記協聲稱僅59學生會員

日前香港文匯報頭版「獨家報道」,記者扮成學生到香港記者協會「放蛇」查詢申請該會的學生會員證事宜,當時所知學生會員證只需支付20元年費;而根據該會網頁資料,注明學生會員是「接受新聞工作培訓或為學徒者」。事後記協就報道曾發出公開信,聲稱該會現時只有59名學生會員,全部是本地新聞或傳播系學生,並無濫發會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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